鸦司听见有人正拧着门把手想要进来。“这么没礼貌的吗?连招呼都不打。”鸦司心想。
门没锁,那人进来了。他跺跺脚,说:“你还是老样子,从不锁门。”
“只是忘了而已。”她很快就认出这人,虽然他们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打过照面。
“那你忘的还挺频繁的。”这人就一直这么站在门口不动。
“因为我根本就不在意。”鸦司的眼神充满怀疑。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?记得上次是你来找我干什么来着……”她用力拍自己的脑袋。“还是在上次,唉,我也记不清楚具体细节了,只记得我当时把那几个搞歪门邪道的术士打得个屁滚尿流。”鸦司叹气,没想到自己年纪轻轻记忆力就差成了这个样子。“话说,你是来干什么的,不会又是和什么狗屁麻烦魔法有关的吧。”
“确实。”那人答道。“确实如此。”
“今天你气色看上去很不好,是不是跟女朋友分手了。”阿蒙说着,身体朝旁边倾斜,看向张恒身后,看了大概几秒后,厉声叫道:“不要在我店里打架!要打出去打!”
张恒没有往后面瞧,而是直接问阿蒙:“他们在干什么?”
“别忘了这里是酒馆,甭管你是哪个星球上的哪个种族,喝醉以后保不准会耍酒疯。”阿蒙说完,轻轻摇了摇头,微笑起来,用她一如既往慵懒的语气说道:“你有好久没来了,从上次来……”她微微颔首,“噢,记不清了,你看我们恶魔的记性,真是有够逊的。”
“嗯,之前我外出做了一次远行,在那之后我不是在学校里,就是在家里,也没那个工夫。”他的食指在桌面上划来划去。“这么说来,我确实好久没来了,对不起,把你给忽视了。”
“欸,还以为你不爱我了呢。”
“没有,怎么会呢,我才没有。”
“那……”她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,“你是有什么有求于我的事吗?”
“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?你是我的朋友,我来找你唠两块钱的磕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吗?”他指着阿蒙后面的柜子上的一个蓝蓝的瓶子。“给我来一杯。”
“这就已经不止两块钱了。”她拿着那个瓶子,倒上,轻推到张恒面前。“我是真的关心你,真的觉得你不对劲,你到底有什么麻烦事就说说吧,我是你最好的朋友,不是吗?”她的笑容真的很难让人放心。
“不是。”张恒随口答道。“我哪里有不对劲?”
“额,我有点一言难尽。”阿蒙抿抿嘴,眼珠子转了一圈。“大概,嗯,你肯定昨天晚上失眠了。”
“行吧。”张恒耸耸肩。“我确实好几天没睡好觉了。”
“哎,我就说嘛。”阿蒙向后一仰。“聊聊呗,不管什么问题,什么麻烦,哪怕是情感上的,家庭上的这种私事,我也能给你一些建议。”
“没有,我最近都很好。”张恒摇了摇头。“只是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,这种感觉让我以为这个世界并非我真正在的世界。可是,硬要说起这些缘由来。”张恒顿了顿。“大概我也说不清楚怎么一回事儿。”
“噢,这样啊。”她的内心毫无波澜。这一大通话说了跟没说似的,云里雾里的,教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她盯着张恒,察觉到他身上的那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有些熟悉,可是,她还是记不得这种不对劲的地方到底是什么。她陷入了沉思,眼皮子不由自主地耷拉下来。张恒看着这家伙又睡过去了,心中五味杂陈。
“好嘛,她说我失眠,结果自己倒倒头不醒,真是个人才。”张恒心里这样想。他正欲转身要走,却听得后面又“咚隆咚隆”地响起声来,打断了阿蒙的思考,或者说,把她吵醒了。“别动啊,张恒,我去解决一下麻烦,很快的啊。”她跳出吧台,似乎是朝门口的方向走去,不久,一阵更大的声响把“咚隆咚隆”声给压下去了,张恒不敢回头看,听声音,有各种各样的破碎声,断裂声,愤怒的叫声,跪地上讨饶的声音,不知道是哪个地方哪个星球哪个国家哪个世界的语言,但是听起来就知道那人怂了,可以想象,那个血肉横飞的情景,绝对绝对惨不忍睹。
阿蒙手里提着个什么东西,张恒一时半会儿看不清楚。她把这东西扔在了张恒的脚边,张恒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哪个倒霉蛋这么惨被阿蒙修理的不成人样,不对,或许人家本来就不成人样,毕竟世界那么大,什么鸟玩意儿没有?
张恒靠近点儿仔细瞧瞧,软软的,黏黏的一滩,在地上鼓成了近似半球的形状,它的一边向内坍缩,瘪了下去。这让张恒想起了自己以前看过的怪兽科幻电影,似乎有这么一种黏乎乎的怪物和眼前这坨东西相似,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。
地上的那滩东西突然轻微地抖动起来,然后开始向上鼓起来,并逐渐成了形,有了那么一点点人样。张恒可以看到,一个相对比较硕大臃肿的脑袋,和他瘦弱的身躯相比,一双灯泡大的眼睛几乎占据了面部的一半以上。这双大眼乍一看有些猎奇瘆人,当你和他对上第一眼的时候,你会觉得他丑,丑死了,丑爆了,但如果当你摘去有色眼镜,放弃绝大部分的偏见,战胜自己内心的傲慢这个第一原罪,真诚友善而理性地去认真仔细地看待他,你会发现他还是丑,而且越看越丑,丑出新高度,丑出新天地,丑到突破天际,一直丑到消失的地平线,但同时,你会从他的大眼中望见一片深蓝的海,神秘极了,更令人钦佩的是,他的眼中似乎永远充满着一股不服输的气。实际上,他本人亦如此。他有着比钢铁还铁的意志,有着精卫填海般的毅力。人的一生中,难免会有挫折时,这个时候,人们大都会灰心丧气,失去斗志,没有了活力。可他不一样,虽然他也不是人,严格意义上来讲,不算我们认知中的人,也就是地球现代社会人类,他真的有那么一种不服输的劲儿,他永远不肯低头,永远不肯认输,永远斗志昂扬。他是的的确确地把《老人与海》中的那句“人可以被消灭,但是不能被打败。”当作自己信条的人,噢不,宇宙生物。他的脸看上去十分光滑,一看就知道他平时就很注意个人的卫生清洁,生活作息也很有规律,从不晚起,从不晚睡。可当你看到他的脖子上,胳膊上,大腿上,尾巴上都坑坑洼洼的,且特别粗糙,像磨砂纸一样,你就知道原来他也是饱经风霜,历经沧桑,虽说他的年龄只有张恒的一半。他最显著的特征莫过于耳朵极小,小到没有,只有一个皮膜覆盖着的小洞接收声音,对,你没听错,只有一个,长在左边。他本人的做事风格也和他的耳朵一样,独立思考,不受他人思想的干扰,走自己的路,不在乎他人的闲言碎语。这家伙很矮,身高只到张恒的腰间,张恒已经算是个矮个子了。他虽是肉体上的矮人,却是精神上的巨魔。此刻,他不光有精气神儿,还有一腔的愤愤不平,这种愤愤不平的情绪在他全身上下都散发着。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生命,无论是多少维度的生物,即使是被关押在异次元的伟大存在,只要站在这个酒馆里,定能感受到这一情绪。
“我气啊,我太气了。”他原本那张存在感超低的嘴突然张的很大,似乎想张多大就张多大。“差一点,差一点昂,我差一点我就打趴下他了。谁知道来了个拉偏架的。”他对着张恒说个没完。
“行了,行了,有完没完?”阿蒙打断他。
“额,冒昧地问一下,你算什么种族呢,或者说,我应该怎么称呼您呢?”张恒问他。
“他是啥?他是豆芽菜人,跟他打架的是傻大个人。”阿蒙在旁边插嘴。
“是,我承认,我是豆芽菜,但是我告诉你,勤能补拙,我是我们同族里篮球打的最好的。”他得意洋洋地说道,接着他又转过头来回答张恒的问题,“我的原来的名字呢,你们人类的发声器官发不出来,而且还特别长,不容易记住。我来地球的时候,给自己起了个地球人的名字,你就用这个称呼我好了。我叫拿破仑·波拿巴。你就叫我波拿巴好了。”
“好的,波拿巴。”张恒语塞,心塞。
“刚才我的勇猛你是没看到呀,太可惜了。”波拿巴叹口气。
“可拉倒吧。”阿蒙来拆台。“我当时怎么看到你被人家摁在地上打的哭爹喊娘地求饶。”
他笑容僵在脸上,半天没说一句话。阿蒙又接着说:“我在这个店里最讨厌的几件事就是地底人醉酒,电磁人说话,隆具人打架,还有你,豆芽菜爱吹牛。”
“那能一样吗?”他跳起来,一蹦老高了,简直就是个放大版的跳蚤。“他跟个大猩猩似的,我就一瘦猴子,我撑两三个回合我容易吗我?”
接着他手舞足蹈起来,越说越兴奋,还夹杂着几丝怨气。“你说我和那个傻大个在同一个星系,他离恒星近一点,我离恒星远一点,就那么大点的距离,凭啥他那么壮,我这么瘦啊。”
这人还真是个大水泵子,一旦打开就哗哗地往外流,不带停的。正所谓言多必有失,他的话题也渐渐跑偏,慢慢延伸至政治经济,宇宙奥秘,人生哲学上面去了。不得不说,他扯这些东西可比他吹牛有意思多了,若是有心人听到,记录下来,人类社会指不定能加速几百年的进程。可是啊,他的才华横溢,口若悬河已经让唯二的两个听众入了梦乡。他也是发觉自己说的太多,自讨没趣,便离开了酒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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